□記者 姚克勤
  晨報訊 4年間,將50萬元動遷款給兒子吸毒花光後,又詐騙16名鄰居近40萬元供兒子吸毒。而後查出乳腺癌,卻為了省錢,只能吃中藥調理。日前,被告人徐玉燕被寶山區法院以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五年。
  2002年,本市退休工人徐玉燕賣掉在寶山區牡丹江路的房子後,租借在本市高鏡二村某號101室以開棋牌室為生。 2007年,其第三任丈夫戶口所在地萬航渡路的房子動遷,拿到70多萬元,23萬元給了小兒子。此時,其與前夫所生的大兒子染上毒癮,並背負巨額債務,於是徐玉燕將剩餘的錢全部給了大兒子。
  2008年,徐玉燕實在不忍心看到大兒子毒癮發作的痛苦,但僅僅依靠棋牌室的微薄收入根本無法滿足大兒子的毒品需求,於是她動起了鄰居的主意。 2008年至2011年6月間,徐玉燕先後編造了自己要買房、兒子要結婚、去老家奔喪等理由,並謊稱自己是高境二村房屋產權人,保證待該房產出售後即刻歸還欠款,以10%左右的年息向鄰居徐某等16人“借錢”,共騙得近40萬元。為了得到鄰居的信任,徐玉燕還經常買些衣服、皮鞋之類的送給大家,謊稱自己在與朋友做服裝生意,裝出一副大款模樣。
  2011年6月,徐玉燕再也找不到能借錢的人了,面對大兒子隔三差五上門討錢,她說出了自己騙錢的事實,大兒子摔門而去。同月18日,無力還錢的徐玉燕和丈夫一起逃往老家浙江諸暨。而丈夫在得知事情真相後,也與她離婚回了河南老家。不久後,徐玉燕又被查出患有乳腺癌,而此時她已無錢支付手術化療費用。
  (原標題:四處騙錢供兒吸毒,自己得癌卻放棄化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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